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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議題無所不在,在有限資源下,我們勉勵自己盡力而為,在各個領域提出性別觀點,爭取平等權益:(一)女性常因傳統分工未能全職就業,然年金給付與年資相關,年金改革應考量女性老年經濟安全及適足生存保障;(二)司法長期保守威權,應致力性別友善、實質公平、重視人權的司法改革;(三)與國人相依共存的新移民,生活、居留與歸化等權益,都應受到平等無歧視的對待。

【投書】台灣在全球化年代的新移民資產

文/ 婦女新知基金會 董事長范雲、秘書長曾昭媛
中時電子報20071026

四十萬新移民在台灣,是好?是壞?怎麼辦?人們從心中縈繞著種種疑問,逐漸醞釀成對外來者的憂慮、岐視甚或排斥。不僅一般大眾有疑慮,包括一些學者專家也開始擔心,大量的外來移民是否會造成台灣的福利資源被濫用、「人口素質」被拉低、社會競爭力也走下坡?

大眾很容易將焦慮直接對準外來者本身,卻忽略「新移民現象」背後的結構與政策。不少憂慮的人甚至開始主張,應該限制外來移民人數──而這其實也是目前台灣政府移民政策的主要方向。當前的移民政策幾乎等於移民管控政策。移民署耗費大量人力做的工作,多是針對這些移民的入境面談、入境後的查察,逐一審核他們半年、一年、兩年後的居留權是否可延長等。

在現有的移民政策中,我們看不到移民與台灣的未來在政府規劃藍圖中的位置。在全球化的年代,我們擋得住移民的潮流嗎?如果真能擋住的話,對台灣的未來果真是件好事嗎?還是,防堵新移民,反而有可能讓我們自外於全球交流網絡、失去未來所需要的「多元競爭力」?

我們認為,只要面對新移民的政策與文化態度正確,在面對全球化競爭的趨勢下,新移民可以是台灣未來的資產與助力。也就是說,我們應該反問的是,政府是否設下哪些錯誤的勞動限制,造成合法移民無法工作、必須成為福利資源的被救濟者?又是哪些短視的教育政策,漠視移民及其二代子女的多語與多元文化能力,無法引導他們成為台灣與東南亞或大陸經貿甚或外交的助力?如果政府持續這般閉鎖落後的移民政策,只會迫使移民成為社會的負債,而非資產。

以目前極具爭議的財力證明來說,事實上,各國政府若要以技能條件或財力門檻限制移民,通常都是針對技術移民或投資移民,而非針對婚姻移民。婚姻對象本該自由選擇,無論其性質是否為跨國聯姻,其身份是否為工農階級。我們既然不可能阻擋本國人民與外國人結婚,也就不可能阻擋婚姻移民進來台灣。任何國家的人民,一旦成為本國公民的配偶,就該視為準公民,享有在該國長期生活的權利。然而目前台灣所有的婚姻移民在工作權、居留權及公民權的取得,都受到很大限制。其中的經濟弱勢族群,在他們尚未取得身份證之前的漫長期間,享有的社會福利權也相當有限。

台灣對待外籍配偶的政策極不友善,特別是國與國之間的差別待遇。多數大陸配偶,在入境的前六年都沒有工作權,迫使她們只能依賴福利救濟,或接受苛刻的黑工待遇。這些差別待遇的結果,也實質成為針對窮人的族群與階級歧視。

對外來者的歧視,終將反彈至本國人民身上。例如:本國勞工的薪資水準及勞動條件多年來一直無法提升,應屆畢業生的起薪甚至比十年前還低,這與政府不肯給24萬的大陸配偶合法工作權、迫使她們做低薪的地下黑工,以及不准35萬的外勞自由轉換雇主、只能忍受雇主苛待,當然有關。如果雇主可以用更低的勞動條件找到地下黑工,何必受限於國內基本工資保障聘請本國勞工?此外,未來台灣社會可能要付出的代價是:若移民子女多數在歧視環境下成長,將對台灣未來的族群政治,埋下極為不利的影響。

在近四十萬的婚姻移民中,九成以上是女性。我們認為,除了階級與族群外,我們更應該從性別的角度來思考問題。許多新移民女性在婚姻中的弱勢位置,使這些女性陷入族群、階級、性別相互影響的三重弱勢。

首先,是現行法律規定,她們的居留權,必須與其婚姻關係綁在一起。即使這婚姻已淪為暴力虐待,只要她想留在台灣、想與孩子守在一起,就不可能輕言離婚。婦女新知基金會與其他團體共組的「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近來主張修法增列「防家暴條款」,主要是仿照美國作法,一旦政府認定尚未取得公民身份的外籍配偶,確實遭受家庭暴力,就立即賦予永久居留權。這條款存在的目的,使保護女性婚姻移民免於恐懼與威脅,也使先生心生警惕、預防家暴的發生。然而目前立法院最新的修法,傾向改成,只讓有未成年親生子女監護權的外籍配偶(不包括大陸配偶)才可延長其居留權,而非自動取得永久居留。這個居留限制的修法方向,因循傳統思維「妻從夫居、母從子居」,將使許多照顧非親生子女、或尚未生子的外籍配偶,在取得公民身份前,仍必須單向地遵從其丈夫意志。

不過,我們也必須提醒的是,依據內政部家庭暴力統計數字來推算,外籍配偶的受暴比例並未如外界想像的高。外籍和大陸配偶容易受暴的刻板印象,部分來自媒體報導個案的放大效果,部分也由於婚姻仲介將婚姻的本質赤裸裸的商品化,雙方對家庭和性別角色的期待不同而易生衝突。許多婚姻仲介的廣告用語──「保證處女、乖巧、顧家、純樸好管理」──展現了男性對婚姻與性別關係非常傳統的期待。許多想娶外籍配偶的台灣男性在訪談中明確表示他期待對方能照顧一家老小,包括臥病在床的親人、或前妻的孩子。問題是,當婚姻變成直接的金錢買賣時,部份大男人沙文主義的丈夫要求的就不只是照顧老小,還會衍生出對妻子生活細節的控制和壓迫,例如不准出門、不准說越南話、吃越南菜。甚至有個案演變成,不把妻子當作人、而當成奴隸的慘況,如有名的阮氏日玲受虐案。

我們也理解,婚姻制度自古以來就是包含經濟交換的社會關係,聘金和嫁妝、男女婚後的性別分工,這些傳統性別文化至今仍存在於社會。窮國女子在沒有教育資源和工作機會之下,期待以婚姻換取向上的階級流動,這與早年台灣女性夢想嫁至美國,或是現代女性夢想嫁入豪門,都是同樣的道理。但問題是,在婚姻仲介的暴利剝削下,男方自認花了30萬來迎娶新娘,然而事實上,以越南籍女方為例,最後娘家拿到的聘金,卻往往不到台幣五千元。此外,在資訊不透明的情況下,婚後沈重的照顧負擔以及其在婚姻關係中的弱勢處境,往往與她們勇於冒險離鄉的積極性格有所抵觸,太多無法改變的現實超出她們的夢想和預期。

透過仲介將婚姻赤裸裸地商品化帶來的問題太多,甚至有尋找婚姻的異國女子被仲介欺騙來台而被迫從事性交易。因此婦女新知基金會主張,婚姻媒合不可成為商業行為,不可讓第三人從中牟取暴利,並建議在政府輔導下,為缺乏婚姻機會的台灣農村、漁村等偏遠地區男子,提供「非營利化」的婚友聯誼服務。也應同時提供對等資訊給聯誼的女方,以減少跨國人口販運集團侵犯人權的機會。

傳統性別角色與族群偏見對這些新移民女性的壓抑,甚至可能危及二代子女的發育成長。當家屬不准外籍配偶對孩子說母語,迫使母親被迫沈默的同時,也的確有可能造成缺乏語言刺激孩子大腦發育的環境,進而影響子女的語言發展。在媒體報導一些移民子女發展遲緩的個案後,大眾開始憂心二代子女的教育及「人口素質」。但事實上,內政部20046月公佈的「外籍與大陸配偶生活狀況調查」全國普查報告,其中數據證明外籍與大陸配偶所生子女的發展遲緩比例為0.1%,甚至低於國內六歲以下疑似發展遲緩兒之比例。也就是說,外籍配偶子女被鑑定為發展遲緩的比例,比台灣整體疑似發展遲緩兒的比例還低。

既然如此,民眾為何會產生強烈的憂慮?張明慧在其碩士論文(2004)以「外籍新娘」及「發展遲緩」關鍵字來檢索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系,發現到2004712日為止,這兩大報系共有46則相關的新聞報導;其中多篇報導因記者不懂統計、誤用數據、以訛傳訛,而一再出現「外籍新娘 64%子女有發育遲緩現象」、「外籍新娘孩子 發展遲緩多」、「新台灣之子 逾半發展遲緩」、「遲緩兒媽媽 外籍新娘比例高」等聳動的新聞標題。

「新移民二代人口素質差」的謬誤認知,也使外籍和大陸配偶失去身體和生育的自主權。衛生署「外籍配偶健康管理辦法」對外籍配偶特別實施的產前遺傳診斷、產後家庭計畫與結紮的補助作為,等於宣告政府在人口學上預設她們基因較差,需要節育。政府忽略台灣已走向少子女化的社會事實,反而在其衛生政策中展現生物性的族群歧視思維。200476日教育部常務次長周燦德在全國教育局長會議中,甚至公開呼籲在場廿五縣市教育局長,勸導縣市境內的外籍和大陸配偶「不要生那麼多!」

為數眾多的新移民和移工,填補了台灣基層勞動力的空缺,從事台灣人不願意做的低薪工作,使極力壓低人力成本的眾多雇主仍得以在全球競爭中喘息求生。然而,台灣社會不僅未能正視移民的貢獻,反被族群、階級、性別迷思所蒙蔽,失去了面對未來應有的前瞻性視野。我們建議,政府應從被動的「接受新移民」,轉化成主動想像新移民在台灣未來圖像中的位置,善用移民及其子女的多語能力及多元文化資產,協助台灣提升在亞洲區域貿易中的競爭優勢。

台灣自清朝以來一直是移民社會,也因為不斷的文化重組,而展現經濟與社會的活力。新移民雖是人口中的少數,卻是檢驗一個國家最好的人權與文明指標。台灣想以人權立國,民間與政府,都應以更為開放的價值定位,引領前瞻性的政策思維。在全球化年代,不要讓狹隘的文化態度與錯誤的政策,讓可能是台灣未來的資產,變成下個世代的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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